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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施劃質量檢測“紅線”有效保障工程品質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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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24-12-23 15:27 為保障各類房屋及市政工程品質和安全,安徽省近日印發(fā)《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工程質量檢測將全過程可追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細則明確檢測機構與所檢測建設工程相關的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同一個單位工程的同一專項資質檢測項目應委托同一家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對于確需更換檢測機構的,建設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應加強對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和工程檢測工作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 保證質量檢測活動全過程可追溯。檢測機構應建立建設工程檢測過程數(shù)據(jù)和結果數(shù)據(jù)、檢測影像資料及檢測報告記錄與留存制度,對檢測數(shù)據(jù)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篡改或者偽造檢測報告。檢測機構應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tǒng),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全過程可追溯。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將通過電子證照核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模式等措施,定期對檢測機構的人員資質、檢測場所等資質條件進行動態(tài)審查與核實。 此外,為確保工程質量檢測活動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細則中明確列出了檢測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必須遵守的禁止性行為,具體包括:檢測機構嚴禁超出其資質許可范圍從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不得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業(yè)務等。(中國建設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