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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住建廳發(fā)布通知,嚴抓質量安全或將反向整治低價中標?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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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18-03-08 21:33 安徽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近日發(fā)布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項目質量安全管理,建成更多優(yōu)質放心工程。 通知提出: 建設單位應將強制性安全與質量標準等作為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施工單位要按照規(guī)定將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 招標投標確定的中標價格要體現(xiàn)合理造價要求,建立防范低于成本價中標的機制,杜絕造價過低帶來的質量安全問題。 通知要求: 今后全省將建立完善的工程安全評估管理制度。 建設單位要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并將評估結論作為確定設計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據。 此外: 不管是普通的小工程還是重點民生工程,如果出現(xiàn)質量問題,未來安徽省將強化責任追究,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 建設單位是工程的首要質量安全責任主體,要依法對所建設的工程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質量安全負全面責任。 工程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建設單位及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以外,還要追究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領導責任。此外,對政府部門作為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組織建設的工程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外,還要追究政府部門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要按各自職責對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質量安全負終身責任。 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無論其在何職何崗,身居何處,都要依法追責。(合肥晚報) |